邯郸市再通报11起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
按照市领导查处要快,处理要严,加大排查和查处问责力度的批示精神,市环保局与相关县(市、区)政府、环保局对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限时办理,严查严处。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河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市、县环境执法人员对11起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关于曲周县晨光公司后河道水质差问题的查处情况。该河道是曲周县北干渠县城段的一部分,经排查未发现企业排污口,但因周边商户较多,河道内及周边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余垃圾等,对部分水体造成影响。针对此情况,责成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及乡镇按照分工,立即对河渠内及渠边坡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关于武安市上团城乡三家企业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这三家企业分别是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武安市金鼎重工有限公司和河北龙凤山铸业。经现场核查烟气脱硫、转炉除尘等环保设施及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未发现明显超标排放行为。但检查中发现三家企业均有原料堆场苫盖不严现象,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对原料堆场进行全面苫盖,加强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关于磁县都党乡焦化厂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该企业全称为邯郸陆顺焦化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地面除尘站、在线监测数据、脱硫工段、污水处理站等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又到该公司四周几个村进行现场勘查询问,村内未发现有生怪病和庄稼不生长的情况。考虑今冬明春静稳天气较多的情况,对该企业限产30%。 关于武安市坦岭村焚烧秸秆问题的查处情况。经排查,在坦岭村村北1000米左右的田地里发现有秸秆焚烧痕迹。对焚烧秸秆当事人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该村加强监管。 关于峰峰矿区山地村8家企业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被举报的8家企业经现场核实为7家(4家石灰窑和3家石料厂),位于磁县陶泉乡和贾璧乡区域内,与峰峰矿区义井镇山底村交界。陶泉乡石鸡岭附近4家白灰窑闷窑保温,3家石料厂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3家白灰窑因违法反弹生产涉嫌环境违法犯罪,依法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于1月8日晚24时停产到位,同时对生产设备、电源等进行查封。磁县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关于磁县甘子窑三四个石子厂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3家石料厂分别是磁县艺源建材有限公司、磁县睿祥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和磁县观台镇鑫岗石料厂。这3家石料厂全部由河南省安阳县供电,经与河南省安阳县环保局沟通,2015年7月已全部断电。由于受利益驱动,3家石料厂又出现反弹,但在2015年12月22日前全部断电到位。针对此情况,为防止反弹,对3家石料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和电源等进行了查封,并加强监管。 关于馆陶县化工园区气味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目前该化工园区入驻企业18家,均有环保手续,且投资500余万元安装大气污染源快速识别及预警系统,对企业大气进行监测预警。现场检查,各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实现了“四级系统”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市环保局日常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水质与建设园区之前的水质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 关于武安市两个水泥厂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举报的两个水泥厂分别为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邯郸大桥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两个企业的除尘设施均运行正常,原料场均采取了苫盖、厂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但因由309国道通往新峰水泥厂的道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有扬尘污染。针对此问题,责令新峰水泥厂洒水抑尘,并严厉查处过往车辆不苫盖及物料遗洒问题。关于光明大街大众浴池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被举报浴池名为人民浴池,使用生物质锅炉两台。现场检查发现,因司炉工操作不当,向炉膛内大量堆积生物质燃料,造成炉膛内烟气堆积,存放生物质燃料场地非常潮湿,导致燃烧时产生气味和烟雾。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关于大名县8家小化工厂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经现场核实为5家,分别是魏县的天龙化工有限公司、中八里化工厂、董庄化工厂、三马村化工厂和大名县的小康庄村化工厂,均使用硫磺、焦炭为原料,生产二硫化碳。现场核查,大名县小康庄村化工厂已彻底取缔,魏县4家化工厂也于2015年12月15日取缔。但因取缔不彻底,魏县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目前,魏县对该县4家化工厂正在彻底取缔。 关于大名县恒源化工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该公司建有年产2500吨糠醛生产线一条,有排污许可证,曾因污染问题被挂牌督办。2015年,该公司投资210万元对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2016年1月4日起,开始试生产。目前,各项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正在进行污染设施监测验收工作。 希望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积极举报,举报电话:31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