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1机1车3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1机1车3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18-A072
二、项目名称: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成套设备(1机1车3箱)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分体水平压缩式垃圾转运(水平压缩,机移动,包括1台压缩装置、1部箱式勾臂车及3个密封压缩箱)成套机械设备1套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免费质保两年,终身维护,并按照设备出厂标准保修(含***服务)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勾臂车必须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对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办理完成车辆入户手续,并在接到采购人设备安装通知之日起的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汕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且必须与现有垃圾转运站主体结构相匹配)。采购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查勘。
6.项目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有设备采购及按指定交货地点的车辆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车辆上牌费用(包括交强险、购置税、车船税、检测、配置等所有涉及费用)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2月11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255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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