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阜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项目
项目编号:YCZB(201402)-382
招标人名称: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司法局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司法局
招标人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0312-7231118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尚尚
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187****685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手机终端及人民调解软件客户端和管理平台。要求终端软件分为各级民调员和民调主任适用的民调客户端,和各级司法部门领导适用的领导客户端以及管理平台,各项功能均能满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阜平县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注册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
3. 拟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并有一定的规模用户,投标时必须现场对系统进行演示。
4.投标人必须有双软企业认证,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一家或以上有双软企业认证。
5.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河北境内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必须提供免费服务电话。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相关证件的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所持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
如不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 201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阜平县桥西街(林业局北行50米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8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平县陵园路)
项目联系人:董尚尚
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187****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