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司法局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记者周春旺 通讯员春兴、万娟、新华)近日,枣强县司法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在整合以往调解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出新招,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全方位”完善调解组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全县11个乡镇和533个村全部建起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且乡镇调委会达到“五有四落实”,即有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及回访记录、有统计台账,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2013年,主动和县法院联合,组建了诉前调解室,该局每周派驻4名调解员到县法院值班参与调解,实现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截止到目前,已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2件,调解率高达98%。
“全参与”打造过硬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义务调解员作用,全县553个行政村,每村至少有3名专兼职调解员。大营镇西崔浒村孟宪珂近年来义务调解矛盾纠纷100余件,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基层稳定。在抓好日常性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政治敏感期集中开展排查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调解。推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度,对排查的重大或敏感矛盾纠纷明确包案责任人及责任领导,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起了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警、排查制度,重大纠纷领导督办制度,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立账建档制度,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并且全面落实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
“全结合”提升调解效果。建立起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整合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资源,合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解决。今年以来,对十余起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直接参与到专案组进行了研究和调解,给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目前,该局还建立起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纽带作用。今年以来,该局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件,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