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2个处理窗口可处理两大类违法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黄永力,通讯员李强)日前,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外进一步明确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问题:全市12 个违法处理窗口可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包括:我市牌照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以及外地牌照的车辆在我市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据交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我市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地点主要有:交警支队车管所二楼违法处理大厅,双桥区直属三、四、七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八个承德所辖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另外,在交管部门官方互联网站也可自行处理。
我市各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可以处理的交通违法不包括在省内高速的非现场违法。这类违法行为需到各高速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有工作人员提醒: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人要携带所处理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处理人的驾驶证及身份证,并且处理人本人必须到场。
据了解,非现场违法中一次性记12 分的主要是超速、假牌、套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另外,广大驾驶人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有两次记满12 分或记分累计达到24分的,除进行科目一考试外,还需参加科目三考试。
另外,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提醒,帮助别人“消分”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买分、卖分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一旦遇到有人散发“买分、卖分”小广告、小卡片的,驾驶人在不予理睬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