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本建成生态市我市明确今后五年环保工作目标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我市环保系统在总结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研究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其中,到2012年我市将基本建成生态市,一年中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将占到90%以上。
今后五年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主要为:在全面实现“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到2012年,结构性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环境监管水平有新的提高,建立起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基本达到国家关于创建生态市的标准。与2006年相比,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0%。各类水体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的90%以上,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中水回用率达到30%,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40%,万元生产总值清洁生产贡献率达到2.6%。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