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四连降
张家口新闻网讯 记者从宁远机场获悉,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其中成年旅客国内航线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由70元调整为60元,这也是今年9月以来航空燃油费连续4个月下调。
据了解,9月5日,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曾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120元调整为110元;10月5日,800公里以下(含)航段跟进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60元调整为50元;11月5日,航空燃油附加费出现大幅度下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由110元调整为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段由50元调整为40元。12月5日启动的本次燃油附加费下调后,今后从宁远机场乘坐张家口至石家庄航班旅客的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张家口至沈阳、深圳上海航班旅客的燃油附加费由70元调整为60元,宁远机场相关负责人提醒旅客,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购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