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及丽江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丽财社〔2017〕180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开资料中包含局机关和下属丽江市社会保险局、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三个经办机构的部门决算情况。请社会大众予以监督。
一、机构人员情况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26个科(室),核定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工勤编制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1人。下设有3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丽江市社会保险局核定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1人;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职业培训机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应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补充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地方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7.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8.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11.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4.拟订智力引进规划和政策,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5.承办丽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GK02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GK03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10.[CS03] 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部门决算软件填报说明附表)
11.[CS04] 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部门决算软件填报说明附表)
12.2016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13.2016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四、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2016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2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52.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9.99万元。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5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9.99万元;其他收入257.94万元。
2016年度支出合计9,50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7.00万元;项目支出4,879.62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9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4.30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4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016年,共发生项目支出4,8***.3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专项工作。
3.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4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9万元,公务接待费10.0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较2015年三公经费执行数26.88万元减少3.41万元。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人社厅大力支持下,以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努力方向,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丽江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市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被授予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1、2016年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2、2016年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决算
3、2016年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决算
4、2016年丽江市社会保险局部门决算
5、2016年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部门决算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