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春节烟花爆竹开始销售
1月20日(腊月二十三日)起,我市正式开始春节烟花爆竹销售,主城区共设立111个临时销售点。据了解,本次销售烟花爆竹仍以环保型烟花为主打销售产品。
据保定烟花爆竹专营公司总经理姚志军介绍,今年在莲池区设立临时销售点***个,竞秀区设立临时销售点47个,为了确保安全,每个临时销售点还配备了一名专职安全员。根据省、市近期出台的相关规定,为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定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今年向市场大幅投放配送环保型、安全型烟花爆竹,力争达到燃放后“少烟雾、低噪声、无硫、无土、无残渣、无重金属”。另外,此次市场供应的烟花爆竹全部为个人消费类、安全系数较高的环保新型产品,同时根据我市高层建筑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适时增加了适合家庭燃放型的地面喷花、家庭烟火等产品,此类产品有占地小、污染小、安全系数高等特点。
姚志军表示,随着烟花爆竹科技的发展和制造机器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环保型、安全型、适合城市燃放型烟花爆竹品种在不断增加,低硫、微烟、无重金属维护、无土烟花爆竹产品将形成主流。“希望广大市民依法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自觉抵制风险大、污染高的‘私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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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燃放前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燃放注意事项;
2.选择空旷地方燃放,并与其他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保持安全距离;
3.禁止将头和手在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
4.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不用烟花爆竹吓唬别人;
5.不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燃放;
6.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方法处理;
7.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8.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购买和燃放“私炮”;
9.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居民请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
10.烟花爆竹燃放时具有引发火灾危险性,请千万注意观察周边可燃物状况,严禁在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
11.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千万不要在室内、楼道、阳台、污水井等部位燃放;
12.居民不要超量购买烟花爆竹;
13.烟花爆竹请小心保管存放,不要靠近火源、电源,请不要在太阳下暴晒;
14.燃放烟花时,请选择坚实的水平地面,不要倾斜对准居民楼、可燃物堆场燃放;
15.燃放烟花爆竹时遇到质量问题,请保留证据及时到购买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