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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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4日发表
根据《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104]248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2月1日起,秦皇岛市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开发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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