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顺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全面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秉承“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有大贡献”的精神理念,成功打造出了“顺平检察”的亮丽品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发现疑点,主动作为,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抓获真凶,防止和纠正了一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司法权威。2015年7月,顺平县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嫌疑人进行审查批捕时,抓住细节问题深究不放,查明犯罪嫌疑人为帮助其儿子逃避法律追究而冒名顶替的真相,从而又依法监督纠正了一起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顺平县检察院以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诠释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检察精神。
2015年3月,该院纠正王玉雷错案一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写入《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同年,该案被列入《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在中国法律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顺平县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省检察院为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金耀、副检察长付亚辉、侦监科长蔡文凯荣记“个人二等功”。2015年12月,顺平县检察院荣获"河北省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
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是顺平县检察院工作中的一大特色。他们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人权保障、程序正当和证据至上的司法理念,纠正重配合、轻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配合与监督并重,在配合的基础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摒弃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办案方式,排除侦查机关办案思路的干扰,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每案必讯,通过提讯发现书面审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检察机制创新,是顺平县检察院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该院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有力抓手,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暂行规定》,省检察院全文刊发予以推广;建立推行捕诉衔接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强化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多次在全省检察机关民行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建成集控申、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开通运行微博、微信和官网平台,并多次组织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审查宣告活动,公开成效逐步显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看得见的公正。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是顺平县检察院检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他们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认真开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寻找案源,依法查办在项目落地和园区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案件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案件。2015年以来,该院共查办此类案件5件8人。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始终采用以查询为主固定证据的方法,严格限制使用查封、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等侦查措施,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重点企业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及时跟进,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做好事先预防,保障了项目的投资安全和顺利开展。
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是顺平县检察院整体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该院深入推进“人才引领”战略,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训载体,增强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综合能力、服务能力,着力提升了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组织招聘14名检察辅助工作人员,困扰多年的人员短缺问题得到缓解。坚持从优待警,努力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落实干警年休假制度,安排全院干警进行健康体检,为特困干警申请补助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干警生活上的艰难处境。高度重视对年轻干警的培养,把3名年轻业务骨干提拔重用吸纳到检委会。全院上下忠诚履职、捍卫正义、公正严明之气蔚然成风,涌现出来了以付亚辉为代表的全省模范检察官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诉人等各类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