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邢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邢台市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邢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邢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邢台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8、决定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9、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