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 近期市涉农资金检查组在对各县区的检查中,发现了个别县区存在资金挪用以及落实政策过程中有管理不到位、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增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强化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纳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推动全市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县区对涉农资金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要求,认真解决在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深入实际、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和自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强农惠农资金底数及管理情况。建立台帐,并将有关数据输入微机,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并实施全程监控。三、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要全部落实,务必做到“三个一”:即,强农惠农项目要全面公开,一项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少;强农惠农资金补贴要全部到位,一点都不能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公开,县、乡、村要分别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政(村)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上,将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分配和申报程序等全部公开和公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兑付环节。要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凡是资金拨付到农民个人的项目,均采用“一卡通”、“一折通”或资金直接兑现的形式,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强农惠农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五、分级负责、分部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各单位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各项强农惠农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抓紧整改,不打折扣,确保效果。要严格落实责任,如发现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在哪个单位滞留、挪用、套取和贪污,工作在哪个单位脱节未落实,哪个单位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主管部门要对强农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问效,主管领导要承担起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的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管好用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因此,各县(区)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近期,市级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项惠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