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年,为维护我县网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的监管,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职能,多措并举,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一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网监〔2019〕211号)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工作,在已建立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上,对本辖区内登记注册,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网络平台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全县商品交易平台1个,网络订餐平台2个,其他网络平台1个。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和《通知》的要求,以“双十一”为契机,与“网剑行动”相结合,建立“网络平台监管登记台账”“网络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台账”,约谈了包括“美团”“饿了么”“绥中县虾产业网”3个平台,督促各网络平台加强平台内部管理,按时上报更新内容。二是根据葫芦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葫网信办函【2020】2号)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地区实际,积极开始网络恶意营销整治,检查网站、网店256个次。
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