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环境保护局集体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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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近日,成安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新《环境保护法》。
新《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新环保法的深入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环境保护法》有了全面了解,特别是对新增的法律条文和赋予权力有新的重点掌握。
会后局长马建忠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并就如何利用此次学习契机做好环保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保执法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工作,提高环评审批人员业务水平,坚决杜绝越权、降级审批;三是以信息公开为突破,加强媒体和社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监督;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和内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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