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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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我区开展食品药品烟草等领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能,加大对“五小”业态食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保证百姓食品安全。5月17日早上七点半,该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赵陵铺镇政府、赵陵铺城管中队和新华公安分局人员,在燕都金地城小区正门查处一卖驴肉火烧的摊贩。在对该摊贩位于家中的加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很差,苍蝇乱飞。在现场还发现了柠檬黄食品添加剂、胭脂红食品添加剂和“新胜”牌肉类腌制剂,其中新胜牌肉类腌制剂外包装上显示含有亚硝酸钠。亚硝酸钠食用过量会导致中毒,根据规定,目前禁止使用于餐饮服务和食品现场制售环节。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加工工具、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扣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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