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11名教师获教育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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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9月10日是第30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等进行表彰,其中,我市11人获得表彰。
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称号的是:河间市龙华店学区中心校(龙华店乡第三中心小学)郭自然、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王景慧;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是:沧州市第十四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魏桂荣;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称号的是:泊头职业学院及文平、沧县中学秦凤海、沧州市第八中学孙金仙、沧州市职教中心张莉、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小学张辉、沧州市民族中学贾智娟(同时获全国模范班主任称号)、泊头市光明小学刘芳、吴桥中学姜明新。
另悉,青县实验小学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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