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月16日上午,龙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丽娟作考前讲话。
罗丽娟指出,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大常委会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监督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途径。她希望参加考试的人员能充分认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谨记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人大的监督。
此次考试也是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组织的第一次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据悉,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行政法、选举法、代表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命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命题,共有三套试题,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参加考试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思考、认真作答。考试成绩将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事任命事项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