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八措并举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博州八措并举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博州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民生工作之一,并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回博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1199名中已实现就业人数为1126人,就业率达94%(其中考入行政机关单位8人,事业单位123人,企业单位就业227人,参加就业见习人数176人,公益性岗位安置11人,“三支一扶”项目23人,任职村官4人,从事个体11人,其他(含灵活就业)543人)。
一、广泛宣传就业政策,营造良好就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手机短信息、微信、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类就业政策,将现行就业政策送到了企业、机关、村队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场劳动保障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采取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方式,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择业观念,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城镇街道、社区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到企事业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开展职业指导,有效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通过网各种媒介向大中专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了解我州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及时根据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树立正确的求职就业观念,制定灵活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加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失业保险以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力度,增强人力资源市场在就业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尽最大努力为广大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免费优质服务。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体系,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根据有培训需要、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培训范围。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我州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对实名登记的非我州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四、搭建服务平台,切实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顺利就业。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月等活动,通过举办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镇,企业招聘面对面、创业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会、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搭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顺利就业。
五、开展重点帮扶,促进困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对残疾大中专毕业生,积极配合残联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落实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有着落。
六、积极开展见习岗位开发,全面提升就业技能。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见习供需见面活动。规范见习管理,加强见习期间的***指导、考核监督、安全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同时,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深挖岗位潜力,组织好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通过招录招聘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七、注重***指导,完善就业后续服务。为切实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维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劳动合法权益,注重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后续***服务工作,通过加强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双向交流机制,指导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培训等,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不断成长进步,实现自身价值及社会价值。同时,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劳动权益维护工作,强化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保障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劳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强化服务职能,切实解决后顾之忧。多途径、宽领域开展人事代理业务,为在博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保管、及时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户等多项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软环境,切实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