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采取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013年,我州将“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列入就业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早实现就业。通过努力,全州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5%,其中女性963人、“4050”人员452人、残疾人32人,消除今年新增“零就业”家庭5户(温泉县),全州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主要做法是: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专栏、简报、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就业援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并印制各类宣传单,将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扶持政策下发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手中,使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是调查摸底,增强就业援助针对性。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帮助其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认定,并对登记的就业援助人员进行入户走访,了解他们面临的具体困难和就业需求,制定援助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岗位,积极帮助他们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同时走访辖区内各大小企业,积极落实空岗情况,及时发布空岗招聘信息 ,在适当的时间举办用工招聘会,为用工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之间搭建交流的平台。
三是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和培训意愿,适时举办各项免费技能培训班,为其提供一技之长。同时对于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解其就业后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切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四是强化服务,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联合残联等部门,针对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201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挖掘岗位,突出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对自主创业的,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性跟进扶持;对残疾人群体就业,给予有针对性的关怀和帮助。对一时就业岗位解决不了的登记造册,对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进行登记,实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使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得到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