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坑塘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企业:
近日,省政府下发紧急通知,通报了我省两起学生溺水事故:6月18日,张家口万全县4名中学生溺水死亡;6月25日,邢台市柏乡县4名中学生溺水死亡(其中3名柏乡籍学生)。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水事故,凸显了学生管理及安全教育和水域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给溺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令人痛心。对此,省长张庆伟作出***,要求各地完善警示和防护、看护等措施,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贯彻落实好张庆伟省长***和省紧急通知精神,各相关企业要引以为戒,做好坑塘管理工作。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企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要针对汛期事故频发的特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汛期人员溺水方面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坚决遏制住溺水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突出重点环节。此次通报的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绝大多数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等休息时间,绝大多数在水库、水坑、池塘等水域。各企业要在所辖区域内的坑塘、沟渠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警戒线,安排专人定时巡回检查,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坚决防止本企业及外来人员私自下水,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企业要利用宣传栏、例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增强企业职工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救护能力。市政府也将对每一起溺水事故,派出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追究相应责任。特别是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企业追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