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第三季度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2015年河北省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和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沧州市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采样方案》,自2015年8月1日开始沧州市疾控中心组织黄骅、盐山、东光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人员对沧州市各区县采集的肉及肉制品、水产及其制品(动物性海水产品)、调味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三明治)、沙拉、蛋及蛋制品、地方食品(驴肉火烧)、网店自制食品(网店自制熟肉制品)、流动早餐样品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计数、沙门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性大肠埃希式菌、寄生虫(旋毛虫、绦虫、刚地弓形虫)、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志贺氏菌、弯曲菌及蜡样芽孢杆菌的检验,本次监测共采集216份样品,进行13项微生物指标检测,通过检验从炉肉火烧中检出2株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1株沙门氏菌;从三明治中检出2株金黄色葡萄球菌,从肉及肉制品检出1株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及2株沙门氏菌;从动物性海水产品中检出1株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及38株副溶血性弧菌。本季度共检出47株致病因子。通过此次检测发现水产品中含致病因子达到54.9%,提醒广大市民吃水产品时一定要煮熟。至此第三季度沧州市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