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4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
本 报讯(通讯员田洁)近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属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4个提名考察办法,进 一步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4 个提名考察办法紧扣“提名”和“考察”两个关键环节,明确了相关人选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工作程序等内容。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 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 名,县区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易地交流任职。同时提出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在工作程序上,除换届时部分人选 的提名和考察办法另行制定外,明确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市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 主,市属高等专科院校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为主,按提名考察办法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