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院将今年确立为素质提升年
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适应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市中院党组将2015年确定为“素质提升年”。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统揽,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推进“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法官队伍建设进程,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保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总体目标是:全体法官争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争做爱岗敬业标兵,争做服务大局的排头兵,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主要任务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引领价值追求,打牢思想基础;深化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强化基本技能训练,强化信息化应用训练,强化疑难案件处置训练,强化审执管理,强化专家型人才培养;深化责任建设,进一步提升敢于担当能力,激发干警爱岗敬业,服务发展大局,探索挂职锻炼机制,深入体察民情;深化纪律建设,进一步展现清正廉洁本色,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法纪观念,广泛接受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强化为民意识,开展学用民言民语活动,陶冶干警情操。
“素质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今年3月开始,到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