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评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工作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各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评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6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性,通过开展评选活动,不断发挥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好本次评选工作。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荐本辖区内的参选对象,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推荐行业内的参选对象。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也可直接报送。
三、请各位单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参评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6号楼501室)。
联系人和电话:郭焱 牛强 86786836 86786837
电子邮箱:449098334@qq.com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评选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了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发挥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26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骨干企业评选的范围为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企业规模、管理规范、创新能力、行业地位和财税贡献等方面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知名度、龙头作用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领军人才评选的范围为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工作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质优良,业务能力过硬,专业贡献显著,团队建设突出,发挥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科学;
2、定性与定量评选相结合;
3、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管理。
三、评选条件
(一)骨干企业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
2、持有企业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参加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年度检查(备案);
3、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服务能力强,团队效应突出;
4、在陕注册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满3年以上;
5、具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大,行业引领性强。在业务量、营业额、纳税等方面在全省行业中位于前列;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效益。
(二)领军人才评选条件
1、拥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熟悉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内知名度高,从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
3、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绩;
4、行业引领性强,业绩贡献突出,对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起到推进作用。
四、评选程序
评审程序主要包括推荐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评审确认等。
(一)推荐申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参选对象的推荐工作,形成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二)资格审核。评选工作小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三)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企业和领军人才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主要对参评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打分,选出候选骨干企业和候选领军人才;第二阶段为实地考察,主要对候选骨干企业及领军人才进行实地考察,拟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名单;第三阶段将拟定候选名单报请厅有关会议审议。
(四)社会公示。将拟定候选骨干企业及领军人才名单和主要业绩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评审确认。根据公示结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表彰。
六、申报材料
骨干企业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表》;
(二)《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表》;
(二)《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材料目录》;
上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加盖公章),随同电子版一并上报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七、奖励办法
凡获得本次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表彰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八、其他要求
(一)省人社厅将成立以主管厅长为组长、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规划财务处、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二)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本次评选工作,参评企业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送。
(二)参评企业和个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应承诺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三)参与本次评选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联系人:马宏刚
电 话:029-63915082
邮 箱:598452994@qq.com
地 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6006室
联系人:张 华
电 话:029-85269215
邮 箱:snhrpingxuan@163.com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819号1619室
***:1.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推荐表
2.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表
3.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4、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材料目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