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管理视角提升治理水平——攀枝花市构建两定机构多维管理体系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市医保局拓展管理视角,通过医保医师诚信服务协议管理、两定机构信息备案管理、细化协议年底考核管理,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已基本建成了两定机构以协议管理为主线的多维管理体系。
一是以完善备案信息为基础,提升两定机构管理精度。以建设四川人社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结合我市、县(区)权属管理实际,下发了《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暂行)》,制定了《攀枝花市定点机构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和《 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建立完善了协议签订、定点医药机构备案、信息变更等业务经办流程,夯实了基础工作,提升了两定管理精度。
二是以细化协议考核为抓手,突出两定机构管理准度。我局以文本、指标、执行为着力点,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最新要求,不断强化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通过主协议+补充协议的方式,既突出了对两定机构共性要求,又对开展不同业务的个性问题作出补充明确,确保了协议管理贯穿医疗服务全程。以此为基础,制定了《攀枝花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攀枝花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程序》,将年度考核与协议条款、协议处理紧密结合,对全年协议条款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明确了考核要求和时限,突出了两定管理准度。
三是以强化诚信服务为手段,凸显两定机构管理深度。为改变过去对两定机构单一管理模式,将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医保医师诚信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攀医保〔2018〕100号),明确加强医保医师诚信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医保医师准入、激励、约束、退出机制,对医保医师的资格与职责、管理与考核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协议方式对医保医师的诚信服务行为实行年度周期内积分考核管理,对医保医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扣分和失信行为处理作出了规定。同时,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将智能审核与医保医师业务紧密关联,将医保医师诚信服务行为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挂钩,逐步建立健全医保医师诚信档案,凸显了两定管理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