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旅游局完善旅游投诉体系认真受理旅游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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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海港区旅游局旅游执法监察大队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规避和减少旅游投诉及纠纷,完善旅游投诉体系,认真受理旅游投诉。
一是按照省、市旅游局关于建立河北省旅游投诉受理人员信息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要求每个旅行社上报一名旅游质量监督员,并建立电子档案,统一管理。
二是坚持旅游投诉电话(3554110)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严格按照旅游投诉、受理、接待制度,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截止6月底共接待旅游投诉11起,结案率100%,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元,游客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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