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理工作
目前受建筑市场大环境影响,我市建筑市场处于低谷期,各建设、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市城乡建设局突出改革意识,转变工作思路,近日制发通知,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
一是明确清理范围。重点是对2016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且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项目,由缴存单位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条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手续;对目前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各施工企业缴存的固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缴存单位负责,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存到合作银行保证金账户中,实行三方共管。二是简化有关手续。对清理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明确审核工作流程,并公开公示,方便企业咨询了解;同时依据工作实际,简化有关审核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施代办服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减少企业审签环节,将以前由各企业自已跑办审签转变为由分包办委派专人代替企业履行局系统内部相关手续,极大地便利了企业,得到各相关企业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