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对民办学校进行体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精神,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 业健康规范发展。近日,永年县教育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县所有颁证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2014年办学情况年度检查。
年检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民办学校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变动,办学条件改善, 教学活动、学校管理,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师队伍建设、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以及办理社会保险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支出等11种情况。
本次年检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凡在年检中发现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办学行为,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违规招 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固改造的房屋设施等情况的,即认定为年检不合格。
民办学校年检整改工作结束后,永年县教育局将逐校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结果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年检验章。对不进行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