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价格行为净化网购环境大力打击电商平台价格违法行为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以其快捷、方便、低价的特点引领了消费潮流,交易规模年增长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30%以上。随着网购行业的蓬勃发展,大量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存在,导致网购价格举报呈暴涨态势。在12358全国价格举报平台上,涉及我市新华区的网购价格举报,2016年就达到了133件,占全区所有价格举报的50%以上。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打造公平有序的网络销售市场环境,新华区物价局依托12358平台,加大了对辖区不法网店的打击力度,得到消费者的肯定和称赞,推动了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
某知名品牌锅 具销售价格欺诈案
举报人提供证据举报,注册在新华区的某知名品牌锅具销售公司网店销售的一款蒸锅,标示原价798元,售价399元,但是成交记录显示该款商品一直以399元的价格在网上销售。
调查过程中,网店也无法提供798元的销售记录,负责人表示标示原价798元是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并没有按照798元的价格销售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该网店所称的原价不符合上述规定。鉴于网店积极整改,按照从轻处罚规定,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某品牌电子产品网店价格投诉案
12358平台显示,某消费者购买了新华区某网店销售的一款液晶显示屏后,发现该网店标示的“限时抢购”活动并不真实,于是向价格主管机关进行了投诉,要求价格主管机关责令店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进行赔偿。
新华区物价局经过调查发现,该款产品的售价一直没有改变,所谓“限时抢购”,不过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并产生购买欲望的噱头,完全子虚乌有。该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网店经营者表示并非故意欺诈,属于对政策理解不清原因造成,并及时进行了改正。在物价局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调解后,网店对投诉人进行了赔偿。
某商贸公司网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2016年12月,消费者在注册地位于新华区的某商贸公司网店购买了一款汽车玻璃水超浓缩至尊雨刷精,网店使用两个价格标示该商品价格,第一个价格49元用横线划去,第二个价格标注促销价29.8元。消费者购买该商品后进行了投诉,要求认定该网店构成了欺诈并进行赔偿。
新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种标价方法国家发改委和天猫平台已经进行了多次提示,要求网店经营者如果采取此种方式标价,必须写清划线价的含义和出处,保证该价格有真实可靠的依据,否则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物价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政策讲解,告知此种行为虽然不构成价格欺诈,但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责令网店进行了整改,并按照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对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价格政策提示
1、网店经营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标注商品价格,标示原价要符合规定、避免使用无从比较的出厂价、最低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宣传用语,限时抢购等促销手段要实事求是,使用具有对比意义的划线价要说明划线价的含义,避免出现误导消费的价格欺诈现象。
2、消费者网购商品要理性,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比较选购商品,对一些明显低于实际价格的商品谨慎选购,避免上当。
3、消费者购物后发现网店有价格违法行为后,要主动拨打12358举报电话或登录网站进行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打击不法网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