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效果显著
201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南湖区通过一个月的开展以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用工行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南湖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的组长,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协调。该区人力社保局专门制定下发关于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步骤,明确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做好服务。4月中下旬以来,南湖区各镇街道通过会议、广播、标语宣传橱窗和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创造舆论氛围。为了使企业了解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该局积极印发《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下发到各类企业特别是个私企业的个体加工户,特别是一些长期以来劳动用工管理混乱的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同时为了扩大宣传面,借助短信平台,进行短信群发,做好禁止使用童工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严查重点,成效突出。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并把检查的重点放在小砖窑、小作坊、服装、纺织加工、五金、电声以及使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上。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由于全区上下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使我区的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了78人次,对全区332家企业及个体加工点进行了监察,共下达整改指令书1份,询问调查通知书2份,补签订劳动合同91人,发放宣传资料2935份,提供咨询服务1941人次,处理童工案件1件,清退童工1人,罚款案件1件,涉及金额8725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用工的行为。
四是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劳动监察三级网络体系,使劳动保障监察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的各类经济组织中,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把劳资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较好地规范了企业劳动用工行为。通过网格内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不定期的主动宣传、指导,断绝了使用童工的苗头,一旦发现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的,责令企业马上清退,否则予以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