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力社保部门当好四员为企业节后用工提供定心丸
由于产业结构、劳动力供给、劳动力结构和劳动力工资福利等因素的影响,嘉兴市诸多企业节后出现阶段性用工紧缺现象。为了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我市多措并举,为企业和劳动力牵线搭桥,全力做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节后前三周,全市共举办86场招聘会,进场单位有6277家,共提供就业岗位201687个,进场求职人数为137477人,求人倍率为1.47,达成初步意向的有72166人,占总求职人数的53.7%。有效实现了劳企对接,既解决了企业“招工难”问题,又有效缓解了劳动力“就业难”问题。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当好“天气预报员”,监测企业用工状态
一是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做好信息预警。从企业用工总需求233万人,缺工人数6.3万,企业缺工率达到2.72%。去年同期缺工人数6.8万,今年与去年相比,缺工总数维持在比较稳定的状态。企业用工紧缺现象一般出现在春季,呈现出季节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情况统计,做好信息监测。春节以后,每周对县(市、区)主要人力资源市场外来劳动力求职情况进行统计,了解进城务工求职人数、节后返岗比例、薪酬要求和技能水平等信息;对全市431家企业用工情况的监测时间也从一个月调整为半个月。更好更及时地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做好供求分析。三是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信息。依托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将掌握的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失业人员资源库、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库及企业用工信息库等劳务用工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劳动力分布、求职愿望、培训等情况和用工信息,建立即时信息发布机制。
二、当好“资源采购员”,拓宽企业招人渠道
一是开展“劳务合作交流月”活动。2012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结合春节后企业“招工难”问题,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下联动开展“劳务合作交流月”活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劳务洽谈和信息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劳务合作交流,为我市用工短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二是开展跨区域人力资源合作,加强与外省市相关部门、各类学校、有关组织的交流合作,巩固和扩大与222个劳务合作基地的合作成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并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为企业引进人力资源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开展系列外出招聘活动。节后,人力社保部门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招聘需求,尽早做好摸底调查,在本地开展招聘活动的同时,积极组团带企业赴外地开展招聘活动。2月赴广西省开展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活动;2月下旬组团赴东北相关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3月将赴青海开展人力资源协作交流;3月上旬组团赴浙江大学参加校园招聘会;3月下旬赴香港参加“2012浙江—香港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
三、当好“就业服务员”,搭建劳企对接平台
一是制定全年计划,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年前,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以11个专项活动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实行市、县(市、区)联动。二是当好市场中介,实现劳企信息对接。从节后上班第一天至3月底,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全面开展密集的市场招聘活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连续两周举办“天天”招聘会,为企业和进城务工求职的劳动力提供对接平台。三是开展“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2年1月至3月,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开展“春风行动”,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人岗对接成功率。先后开展“新居民专场招聘会”、第九届“架金桥促发展”妇女就业招聘洽谈会、“同谋企业发展,共促居民就业”专场招聘会。据统计,“春风行动”招聘会共有738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0023个,共有15969人前来参加应聘,现场达成就业意向7572人。
四、当好“关爱辅导员”,帮扶就业困难群体
一是就业援助、一举两得。积极开展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以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就业援助活动,不仅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也为节后阶段性用工紧缺提供了部分劳动力供给。二是专场招聘、帮扶就业。组织有针对性的各类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共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734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9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1018人,认定零就业家庭户数11家,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11家,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人数15人。三是拓宽渠道、优化服务。积极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为有创业意向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自主创业的政策指导。同时,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摸底,对在各类企业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