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务员录用制度新趋势
现代公务员制度发展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当今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自成体系,各具特色,但公务员的录用以“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已成为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发展。一些国家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开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一)放宽资格限制,确保机会公平。加拿大2003年颁布了《公务员现代法案》,强调公务员的招录要秉承公正、平等和来源多样性等基本原则,不能以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以及原国籍等方面的原因对报考人进行歧视,以保持各种族、性别及特殊社会群体在公务员队伍中的比例平衡。澳大利亚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面向全社会,凡符合《公共服务法案》规定的公民,不论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学历、是否残疾,均有参加考试的权利。英国也提出要进行改革,以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种族和性别平衡。日本人事院则制定了《扩大录用女性国家公务员指针》,规定对有视觉障碍者提供大字号试卷并准予延长考试时间,并从确保不同年龄层次人员公平竞争出发,正在酝酿取消对报考者的年龄限制。
(二)改进方法,强化实际能力考察。英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录用更高素质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英内阁事务办公室提出,要着力招收和培养政策专家、政策执行人才及公共服务人才,对高级公务员的录用考察应突出全局意识、综合分析及组织管理能力等要素。为适应形势需要,英国还计划从私营企业招收更多的人才。法国则将公务员考试测察的重点从文化知识转向素质和能力,包括增加面试比重,以更直观地了解应试者的综合水平和潜能。美国***则针对工作人员分析能力强而办事能力弱的情况,积极研究改进考察手段的办法。
(三)下放权力、加强监督,满足用人部门实际需求。加拿大公务员委员会致力于以“分权”与“灵活性”为指导思想的改革,更加重视制定简洁、高效的管理制度,将考录组织和人员选拔的权力更多地交给了用人部门,同时强化对各部门考试录用过程的监管,完善监督职能。澳大利亚、新加坡正在进行公务员管理体制“分权”改革,以给用人单位更多的考录自主权,公务员主管部门则更多地抓好考录政策的制定以及高级公务员的管理。挪威鉴于公务员招录周期过长、优秀人才为私营企业挖走的问题,现正在简化程序、下放权力,以期提高效率,抢占人才竞争的先机。
(四)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广泛。大多数国家(地区)均已基本实现招考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信息技术成为招考工作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广泛应用于考试录用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加拿大公务员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员工心理中心可提供包括“模拟情境观察室”和360度全景监控设备(用于***考察应试者的行为举止)在内的一系列测评手段。该委员会目前还在研究和测试屏幕监控技术,以便启动“电子招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