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教师先过资格认定关
《嘉兴日报》讯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4月11日正式开始。届时,全市将有上千名在职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员参加资格认定。市教育考试院表示,未通过认定的社会人员将不具备从教的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的全过程时间安排比较长,具体为:4月11日至15日办理申请登记手续;4月中旬进行申请人体检;5月9日至10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5月11日至23日,认定机构进行初审;5月30日至31日进行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20日前公布认定结果。
据悉,参加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在职教师都是申请高一级的资格证书,如初中教师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等。因此,资格申请有比较严格的条件,即凡是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可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报学科一般应与所学专业一致。而想要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时,申请人须提供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有单位签字盖章的本科成绩档案复印件、普通话测试证等(若本科属函授、自考等其他成人继续教育,则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专科成绩档案复印件)。而非师范生须提供教育学与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外地身份证持有者,还需提供落户本地的本人户籍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在职教师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任教岗位及学科证明等。
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还提醒说,在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思想道德鉴定表中1至3栏目由本人填写,其余部分由工作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申请人要按体检须知做好准备,近视的话必须检查校正视力。在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考生须完成指定试讲课题教案的编写、试讲、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