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南湖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区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15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
南湖区常住户口并有固定住所的居民,报考各镇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应镇的常住户口及固定住所,报考各街道岗位的人员需有南湖区街道常住户口及固定住所。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者,要求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要求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4.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6.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电脑技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月薪900元,并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适当的奖金(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8日-20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2、报名地点:嘉兴市勤俭路611号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勤俭路与禾兴路交叉口)。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交纳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2838280
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
2008年8月12日
附表: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人数招聘计划表
岗位------------人数--------备注
南湖区各街道-----9人--------有南湖区街道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新丰镇-----------2人--------有新丰镇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余新镇-----------2人--------有余新镇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大桥镇-----------1人--------有大桥镇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凤桥镇-----------1人--------有凤桥镇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