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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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人事厅结合我省实际,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作了重大调整,现将《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嘉兴市职改办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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