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选拔嘉兴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嘉兴学院,浙江清华研究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推进我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嘉兴市1997—2010年跨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规划实施意见》(市委办发[1999]16号)和《关于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嘉委[2004]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对象
推荐工作在全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实施。
推荐对象主要是:
1、在我市科研设计、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等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上述对象中包括来嘉工作二年以上,每年在嘉累计工作时间达半年,并已办理《嘉兴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的柔性引进人才。
二、推荐的条件、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以下相应层次人选条件的,可以分别推荐为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或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经审定批准后列入培养规划。
1、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条件: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市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开发能力,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攻关课题,学术技术成果曾获市地(厅局)级以上奖励的主要参加者。
(2)在市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起关键作用,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创造性贡献,业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性荣誉称号的。
(3)在农业生产和农技推广工作第一线,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所创建的新的教育思想、理论或方法获得同行专家公认,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
(5)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在防病、诊治、医技和护理等方面享有较高声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哲学社会科学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
(8)在体育运动的教学和执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发展我市体育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专职体育教练员。
(9)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对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在市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
(10)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人才”、“优秀专业人才”或“青年科技奖”等称号,或已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市直属单位列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科技创新带头人等人选的。
2、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推荐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开发潜能或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已承担县级(含市级有关部门或市直属单位)的科技项目或课题,在其专业领域中起骨干作用的中青年优秀人才。
为保障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课题、学科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凡列入我市重点骨干企业或重点项目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予以推荐。
对已列入第三批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的,经考核仍符合相应推荐选拔条件和考核要求的,不再重新推荐,可直接列入第四批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第三批后备人才中符合第四批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条件的,应按推荐选拔程序予以推荐。第四批新推荐的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一般应从后备人才中产生,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推荐。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二、三层次人选不再推荐。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
第四批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选拔人数为1000名左右,其中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260名,后备人才740名。选拔工作由市培养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具体负责。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各学会、协会等学术技术团体或两名以上本学科、本专业高级专家联名推荐,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按推荐条件研究确定推荐类别后,填写《嘉兴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推荐表》(***一),附个人总结、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按隶属关系上报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市属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局。
2、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在基层单位推荐基础上进行初审后,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览表》(***二)及推荐人选其他材料汇总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行政中心九楼939室,联系电话:2521614,2521616)。
3、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学科专家评议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提交市培养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联席会议审议。
4、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人选反馈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公布全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名单。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名单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后备人才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发文公布,并发给本人相应证书。
四、考核与管理
对列入市级专业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人选,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具体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嘉兴市专业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嘉人职[2001]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列入全市第三批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及考核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嘉兴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考核表》(一式二份,见附表三)及《嘉兴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表四),并附个人总结材料,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一般及以下三类,对考核结果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工作出色、取得优异成绩的,继续列入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或后备人才,其中对考核优秀且作出突出成绩的后备人才,可优先推荐为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经考核,对第三批入选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表现一般,没有新的业绩或成果,以及其他不符合入选标准的对象,予以调整;对脱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或调离本市工作的,退出管理范围;对弄虚作假、丧失或违背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所必备的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予以淘汰。
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队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
1、《嘉兴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推荐表》
2、《嘉兴市第四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
3、《嘉兴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考核表》
4、《嘉兴市第三批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及后备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