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欠薪犯罪
让欠薪者别再“任性”
我市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欠薪犯罪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将10名因以逃匿、转移资产等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老赖”集中曝光,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营造依法打击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1年5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年来,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共向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9起,公安机关正式立案67起,人民法院已判结18起,依法追究了一批恶意欠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强欠薪整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送法进园区、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集中培训、现场咨询、热线咨询、媒体宣传、典型示范、联系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关爱员工、双爱双赢的氛围,增强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行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及时查处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去年以来,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6次,排查用人单位22300多家,发出责令改正指令462起,作出行政处罚152个。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281件,为2.4万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等2.07亿元。加大制度治欠力度。针对建筑施工、租赁经营等领域欠薪多发易发的情况,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出租方责任担保承诺制度等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了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及分类管理办法,强化信息互通和信用管理,加大对欠薪失信行为的惩戒,将其纳入银行征信体系。每年会同建设部门曝光一批欠薪失信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并给予市场限入或暂停投标的处罚。
为有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信息互通、案件会商和联合处置。去年,联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2014年,我市人社部门查处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44起,公安机关立案33起。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震慑了一些心存侥幸的欠薪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