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西湖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2014〕131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西湖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47号)精神,为表彰外国专家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2014年度将继续进行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我市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在我市工作的非华裔外国籍专家(已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专家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做出重要贡献、事迹突出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外籍人士;
(三)推荐对象原则上不包括文教类语言教师,特别优秀的除外。
二、推荐条件
(一)近年来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且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在促进国际人才引进、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向我市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西湖友谊奖申报表》(见***,电子表格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网址:www.zjjxrs.gov.cn),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所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可靠,复印件清晰可辨。专家的业绩贡献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字数在1000字以内。
(三)对往年已申报但未获奖的专家,如今年再次申报,应补充新的事迹材料,并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如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西湖友谊奖”的,须在表中注明。
(四)项目申报单位可就专家的主要特长及突出成绩作出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西湖友谊奖”申报材料的***一同上报。
(五)涉及保密的申报材料,请另行送达。
四、推荐程序
推荐按属地原则进行,被推荐人选的《西湖友谊奖申报表》由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无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请另行用纸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推荐截止日期
“西湖友谊奖”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西湖友谊奖申报表》一式4份及电子版、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和5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方祎莉;联系电话:0573-82228976;通讯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室;邮编:314000;电子信箱:jxzj415@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及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加强与教育、公安、外事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申报条件,坚持好中选优,认真做好省“西湖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省“西湖友谊奖”的评审结果将由市人力社保局正式通知各申报单位。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专家,也不公开宣传报道。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