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局拟订的《嘉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6年 5月 29日
嘉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法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为激励部队现役干部建功立业多创实绩,以促进部队的建设;为有利于人才的整体性开发,逐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安置工作环境;为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去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再立新功。特制定本办法。
一、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是一项指令性的政治任务,所有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转业干部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分配实行统筹兼顾、分散安置的原则。新建扩建和重点充实的部门和单位,接收转业干部的数量不得少于增人计划的15%;缺编单位优先补充军转干部;在嘉省(部)属单位要积极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接收计划见附表一)。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转业干部的部门和单位,人事和劳动部门要停办或缓办其单位其他人员的调入和录用工作。
二、军转办每年应根据省下达我市的接收安置任务和通过调查摸底所掌握的人员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出分配计划。各部门、单位在接收转业干部的计划指标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安置岗位。安置计划确定后,军转办要采用一定渠道或形式,及时将安置政策、分配去向、分配办法、分配计划、人员需求情况(含岗位及基本素质要求)、考试考核内容、计分办法等事项通报给各部队联络员和当年全体转业干部,以供转业干部选择去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要求见附表二)。
三、团职及以上(含副团职及相当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主要是采取考核的办法。对任现职满四年的团职以上转业干部,严格按照国转联字(1990)3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未安排相应职务的团职以上转业干部,按浙组(1991)15号文件规定,发文明确其享受当地地、县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营职及其以下(含技术类)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一)凡要求安置去党政群机关以及金融系统、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邮电局、电力局、商检局、海关、烟草局、石油公司、房管处、城乡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规划测绘处、城乡建设处、中房公司、交通工程建设处、航管处、公管处、运管处、工商市场管理所、建设用地管理处、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的,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按绩评分,优者优分。
(二)对自愿要求去除上述单位外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用人单位有需求或接收意向的转业干部,可直接分配。
(三)对在部队表现有特殊贡献者如荣获二等功和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转业于部,可在安置计划内由本人直接任选单位。
(四)卫生类专业技术干部,原则上实行对口安排。不愿对口安排的,亦按上述(一)、(二)、(三)条办法办理。
五、政绩计分根据部队《纪律条令》所列的奖惩内容,设置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计分的基本原则是:成绩越大,加分越高;处分越重,扣分越多(具体标准详见附表三)。
六、考试实行统一组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的重点是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一是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和常用公文的写作;二是时事政治,主要是党和国家现阶段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一年内的国内外重大时事;三是法律常识,内容以“二五”普法教材为主。三门考试课目的分数总计为 100分,其中公文写作40分,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各30分。考试工作由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后,根据需要进行考核。
七、根据政绩计分和考试成绩(总分以6:4的比例计算),本着择优录用、任贤用能的原则,以个人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落实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该岗位专业特长者优先分配。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完成定职定位后张榜公布安置结果。
八、本着既考虑转业干部的特殊情况,又考虑同国家公务员条件相一致的原则,对军转干部报考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规足如下: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岁以下。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今后如中央和省的军转安置政策有新的变化时,以中央和省的政策为准。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