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出台编外聘用人员交流轮岗规定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流动机制,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调配程序,近日,我区出台了《铜陵市义安区编外聘用人员交流轮岗规定》。《规定》共六大项,对编外聘用人员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基本原则、适用条件、调动程序等方面分别作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明确,凡纳入区人力资源局管理在册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均适用。
《规定》明确,交流轮岗必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工作急需原则。交流轮岗工作应在拟调入单位聘用控制指标出现空缺、现有工作人员无法保证工作完成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协商调配原则。交流轮岗以不影响调出单位正常工作为原则,交流前需事先分别征求调入、调出单位双方意见。三是人岗相适原则。交流轮岗聘用人员必须坚持个人专业特长与调入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力争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目标。四是亲属回避原则。拟交流轮岗对象与调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规定》明确,聘用人员交流时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女40周岁)以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此外,还应当具备拟交流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规定》明确,调动程序共分为交流申请、审查核实、会议研究、正式调动四个环节,通过细化交流轮岗流程,进一步促进编外聘用人员交流轮岗工作规范化。(区人力资源局 章轶群 刘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