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四个举措激活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效开展
近日,泗阳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宿人社发[2018]197号文件精神,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制定《泗阳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咬紧年初目标,采取“四个举措”,激发企业自主能动性。目前,已有8家企业“入盘”自主评价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一期运作4家,自主评价认定高技能人才近3000人。
企业自主设定评价标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项目有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开展,没有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行业企业《职业工种岗位规范》组织开展。实现“评价标准”让企业自己说了“算”。
社会评价机构积极参与。对有评价需求但不具备评价条件的企业,县人社局主动牵线搭桥,引导企业委托具备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为评价实施主体,对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监管。县技能鉴定中心为评价实施主体提供命题和题库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定期或不定期提供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培训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质量督导数据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加强对评价实施主体的监管,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经费保障及时支付到位。为了调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积极性,必须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局主要领导牵头召开局党组会,对照《实施办法》,拿出解决经费的办法,亲自带领所属部门负责人到财政部门协调经费,全力保障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费一路“绿灯”。(撰稿人:泗阳县人社局 张庆宇 审核:盛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