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A8440292宗地规划指标调整公示的通告
A844-0292宗地位于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服装产业集聚基地范围内,土地面积为18066.92平方米,现状未建。深圳市飞影思实业有限公司申请A844-0292宗地容积率由2.5调整到3.9,提高厂房高度。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A844-0292宗地涉及规划指标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原指标:容积率≤2.5,建筑面积45160平方米(其中厂房36120平方米,宿舍、食堂、办公及其它配套设施9040平方米);覆盖率≤40%;建筑高度或层数:厂房≤50米,宿舍≤75米。
变更后:容积率≤3.9,建筑面积70461平方米(其中厂房49461平方米,宿舍、食堂、办公及其它配套设施21000平方米);覆盖率≤45%;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或高层。
其余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7月27日-2013年8月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自公示之日起,龙华管理局也将在以下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到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 谢工,联系电话:23335735,传真:23335701
附图: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3年7月27日
***
用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