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社局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汴人社〔2011〕119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1〕119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优质服务质量,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开封市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营造优质服务环境为目的,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黄玮任组长,纪委书记李晓明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主任由李晓明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步骤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1、学习动员。召开动员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文件,学习各级领导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讲话及招商引资方面的相关政策等,进一步统一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
2、开展宣传活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服务对象和工作范围,将各自承担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奖惩措施、举报电话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通过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在单位明显位置、服务窗口设置专栏予以公示。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自我整改(—)
1、自查自纠。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清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改进影响办事效率的工作程序和环节,查找在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等。
2、积极整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针对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严格规范相关制度,活动期间各单位每月4日前向局纪检监察室报一次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整改提高(—)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查摆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整改的时限和领导责任,把整改的内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经常组织执法执纪人员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建章立制(—)
1、建立人社局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领导责任制。
2、建立工作协调和社会监督机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投诉,及时协调处理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人员要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克服畏难思想和松懈情绪。
(二)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取得成效。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落实主要领导对整治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负责、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负责的责任制。
(四)强化督导。局活动办将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各单位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优质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