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开始
关于做好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豫人〔2008〕90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各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考核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抓好考核工作,通过年度考核,激励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依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规定,自实施以来,在平时考核及定期考核中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科学的考核方法。今年拟在市直政府系统各委局的考核工作中改进测评办法,采取本单位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相结合的评议考核方式,将领导评议、同事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有机结合起来,服务对象要占总参评人员的20%以上。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人事局反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仍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进行。
三、坚持原则,严格确定优秀等次比例
各县区、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部门受表彰情况及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等次的使用和管理。要注意掌握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优秀比例不得互相占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占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备案。
各部门在申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时,应填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各单位所属二级机构的优秀等次比例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批。
市直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按以下标准掌握:
1、公务员法实施单位及参照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基数为15%;事业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基数为10%。
2、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3%-5%;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地(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市“万人评议”前五名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1%-2%。
3、没有开展平时考核、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及时备案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降低2%-3%。
4、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降低5%,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2009年公务员培训集中抽考平均成绩不合格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降低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参训未完成本年度规定培训任务的人员以及抽考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6、年度考核需单独进行的组织和人员,经考核主管部门批准后,优秀等次比例可以单列,未经批准的不予备案。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设置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四、做好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工作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制度,对各考核单位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总结考核经验,严格考核纪律。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的,其考核结果不得作为工作人员职务级别晋升、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依据。
五、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优秀等次比例审核:
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市直各单位在前完成考核工作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各县区的考核结果在前报市人事局备案。
***:申请优秀等次比例及考核备案所需材料
二〇〇九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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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优秀等次比例及考核备案所需材料
一、申请优秀等次比例所需材料
1、编制本;
2、获得奖励表彰的材料;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从开封人事信息网表格处)。
二、各县区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材料
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考核数据电子版;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考核软件打印)一式两份;
4、《2009年度考核结果》(通过考核软件打印)一式两份;
5、不称职(不合格)人员统计及情况说明。
三、市直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材料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从开封人事信息网表格处);
2、考核数据电子版;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考核软件打印)一式两份;
4、《2009年度考核结果》(通过考核软件打印)一式两份;
5、经审批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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