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我省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9年度我省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
级职称评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职改办[2009] 6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
根据《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精神,现将2009年度我省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和程序
(一)以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为呈报单位,分专业报送省职改办《河南省____年度____级农民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和《河南省____年度____级民间艺术人才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经省职改办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1份省职改办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
(二)持《资格审查表》到相应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1、《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三份。《评定表》第1页“照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联系电话”栏内填写个人联系电话(申报农民技术人员的在《简表》中“个人联系方式”栏内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2、经所在地核实、规范填写或打印的《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情况简表》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情况简表》一式20份。
3、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评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民间艺术人才要求报送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农民技术人员
时间:10月9日至16日
地点:省农业厅人事处1210房间(北林路1号)
联系电话:65918819、65918876
联系人:王红英、孟凤美
(二)民间艺术人才
时间:12月1日至10日
地点:省文化厅人教处1803房间(黄河路11号)
联系电话:65900799、65907030
联系人:李少宾
三、有关要求
(一)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以及逾期报送的材料,评委会所在部门不予接收。
(二)评审材料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分散的、个人报送的材料。评审材料一次性收验完毕后,不再更换或补充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四)有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
(五)取得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水平和能力,资格在我省相应范围内有效,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不能转评农业、艺术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
5、《河南省____年度____级农民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
6、《河南省____年度____级民间艺术人才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