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市工伤保险中心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
为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市工伤保险中心于2012年5月9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九周年,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一周年之际,积极配合市局开展了一次以“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市区范围内市本级、城区、泽州在同一时间分别在市政府门前、城区政府门前、太行饭店门前设点宣传,并悬挂醒目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回答过往群众咨询的有关工伤方面的政策法规。市本级参加本次宣传活动的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乐,工伤医疗科科长刘文才,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李中庆,工伤医疗科、市工伤保险中心相关人员。本次宣传活动,市电视台、太行日报记者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此次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社会保险法有关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新《条例》的主要政策内容。煤炭法、建筑法有关工伤保险条款的修订案;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工伤保险的内容等。(二)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三)促进各类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特别是新《条例》关于推进参保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今年以事业单位、高风险企业参保为重点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参保的政策措施等。 通过宣传,我市会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为我市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