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142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洪人社发〔2017〕90号)规定,我局对市本级54所市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评估,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南昌南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年检材料齐全,办学规范,年度评估为合格,可继续依法办学。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日
***1:2017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