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洪人社发〔2013〕21号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含开发区、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近年来,我市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增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工作的衔接,形成合力,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多渠道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一)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为契机,积极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发改、宣传、财政、公安、农业、教育、卫生计生、建设住房、安监、工商、税务、文化、科技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联动的就业服务工作格局,在统筹区域产业调整和特色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投资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要会同相关单位根据统筹城乡经济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认真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三)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完善操作办法,简化工作流程,改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扶持。
(四)充分利用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制定我市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要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创建活动。利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契机,重点开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和电子商务领域就业,提升服务业水平。要充分利用商贸流通、餐饮服务、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机遇,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鼓励稳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实训)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多项扶持政策。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3年内给予税费减免。加强与大专院校的联系,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同时,进一步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与创建创业型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接机制。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三、大力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启航工程计划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间工作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扶持政策,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启航工程计划。
(一)宣传引领计划,开展三讲一赛活动
1.局领导进高校讲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服务。
2.邀请知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高校讲职场环境、职业生涯规划建议、企业用人需求。
3.邀请在城乡基层、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进高校宣讲岗位成长经历。
4.组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
5.向省人社厅报送可学、易学、可亲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
(二)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计划
1.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辟高校毕业生求职服务专区专窗,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直接、有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增强招聘的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
2.开展现场招聘活动。以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为主题,组织用人单位到大专院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促进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现场对接。
3.要将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双困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4.开展网络招聘周活动。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信息,以南昌人才网(www.ncrcw.com.cn/)、南昌就业网(http://job.nc.gov.cn/)、南昌求职网(www.ncqzw.net/)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活动。加强与高校就业信息网对接,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做好与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江西人力资源网(www.jxzp.cc)和全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国家人才网(www.newjob.com.cn)的对接,努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三)校企对接计划
围绕立足服务本地经济、立足服务工业园区企业、立足服务支柱产业,大力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向我市工业园区企业转移就业,着力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技术工人短缺问题,尽快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立职业院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的长效机制。组织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前往五大园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和人才对接、合作签约活动。邀请160家企事业单位到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四)能力提升计划
1.组织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并落实补贴政策。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服务。
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充分发挥现有技工院校实习基地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更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参与见习计划,并落实见习补贴。
3.开展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要按照双证制要求,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主动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并完善鉴定补贴政策操作办法,简化流程,扩大鉴定覆盖面等有效举措,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五)专项服务计划
组织举办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四个专项就业活动,集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信息发布、培训信息、见习岗位、创业培训、职业介绍、档案保管及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落实档案保管及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减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六)信息平台计划
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监测工作。按照省人社厅提供的2013年高校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将人员分至所在地基层平台,由基层平台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对辖区内已实名制登记的每一名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开展一次以上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同时提供一次以上就业创业服务,及时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信息衔接,并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实名制就业或失业信息汇总上报省就业局。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由市就业处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推进表,各单位部门按照推进表安排的任务,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为做好工作推进情况调度,各单位指定联络员一名,并于2013年4月11日前将联络员情况报市就业处。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问题、建议意见,并于2013年6月10日和12月13日前将半年、全年总结材料报市就业处。同时,各单位业务归口管理的工作,按工作进度要求,在上报省厅对口管理部门时,抄送市就业处。
联系人:胡文敏(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传真):86707093
邮箱:245323249@qq.com
***:南昌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