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南昌市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513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若干意见》(洪发[2010]19号),大力推进千名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积极引进国外智力为我所用,按照紧贴大局、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定,确定了南昌市201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共10项(见附表),我们将给予每个重点项目10万元资助。为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取得项目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请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本年度的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与市外专局保持动态联系,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执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及项目执行结束后的成果总结上报、办理核销手续工作。
(二)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经费支出的范围、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补充的项目,必须在8月30日前报市外国专家局,经批复后方可执行。
(三)各项目执行时间最迟不超过2012年10月底。
二、项目核销要求
(一)请各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以下核销材料报送至我局:
1、2012年度南昌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总结报告和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2012年度南昌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经费开支核销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协议书;
4、专项费用年度决算表;
5、机票和购票收据复印件、零用钱或工薪支付凭证、购买部分技术资料费支付凭证共5项,共中工薪和购买部分技术资料费应有支付合同和专家签收凭证;
6、外国专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重点项目的成果追踪。对于下达的重点项目计划,将于执行期间安排考察、审核项目执行情况,如发现有虚列决算现象的将不予以核销经费。
(三)对于核销材料不齐全、复印材料不清晰或存在问题的,项目成果材料不详实、总结不到位的,将降低核销比例或不予以核销经费。
联系人:彭名卉 联系电话:83884281
***表格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重点项目执行总结报告表
2、引进国外专家专项经费开支核销单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协议书
4、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资助年度经费决算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总结报告表.doc***1:经费开支核销单.doc***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协议书.doc***1:聘请专家重点项目年度经费决算表.doc